發布日期:2017-02-11 10:09:40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
審批事項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主辦機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法律法規依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二條、第四條。
上述文件在辦理場所和廣東建設信息網公開供查閱。
審批范圍和
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并取得建筑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向我廳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事流程
1.建筑施工企業填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連同申請材料一并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查,必要時到企業施工現場進行抽查,根據審查結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申報材料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滿足行政許可條件規定的各項要求的相關文件、材料。
辦結時限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作出決定。
申請表格名稱及獲取方式
“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統一格式文本的說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總目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之一至十三的封面及卷內目錄。
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辦事一站式服務系統”
(http://www.gdcic.net/gdWsbs/)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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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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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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